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企事业单位:
《均川镇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均川镇委办公室
均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县乡振组发〔2021〕 4 号)要求,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部分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项目及方法
(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按照党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2020 年享受帮扶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人口、工商、税务、住房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对象评定是否精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登记享受产业扶贫项目、公益岗位、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就业补助等 8 类 18 项到人到户类扶贫资金、项目数据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项目分配数据进行比对,检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发现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
( 二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长江禁捕补助资金、油菜轮作试点资金(物资)、农村户厕资金等5项乡村振兴到人到户资金(物资),以及高龄津贴、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含“三属”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部分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残疾军人等人员伤残抚恤金等7 个方面补助资金)、失业保险资金等4类10项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的2020年发放情况与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政策落实是否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
负责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公开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对区域内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核查出来的问题,综合分析,分类整改,推进建章立制。
(二)乡村振兴办
1.根据市县统一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办将全镇大数据核查线索准确交办给对应专班。
2.把好政策关。负责为各村(居)委会核查整改工作提供政策解读和疑难解答,统一政策口径;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
(三)纪委监委
1.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本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严肃追责问责。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追责问责。对查否的涉及“三类重点人员”的问题线索按照100%的比例复核。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8月中旬开始,将监察系统比对发现的2类2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问题及2类8项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问题线索交由各核查专班组织核查整改至10中旬结束。根据市、县交办的线索开展核查整改工作,主要包括线索核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均川镇2021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核查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制定措施,强力推进。镇直各业务部门要切实担负核查责任,高度重视,主动参与。
(二)规范线索核查。严格核查程序,按照线索普查要求组织实施核查,确保核查工作有序推进。规范核查方式,坚持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确凿、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五种方式”;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责任“五个要素”;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签字背书、销号管理、公开公示“四项制度”;建立问题线素、整改纠正、问责处理、销号记录“四本台账”,确保问题线索真查真核。要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核查人、核查组负责人和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都要分别对核查结果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
(三)严格标准整改。准确把握政策,对事实清楚明显违规的立即整改,该停发的停发,该取消的取消,该追缴的追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迅速落实政策;对挤占挪用的资金,要坚决纠正追回;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严肃执纪问责。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用好“四种形态”,既要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还要注意保护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附件1:均川镇2021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情况表
附件3:8项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情况表
附件1:
均川镇2021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雷科友 人大主席
张 宏 人大专职副主席
罗学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 鹏 纪委书记
黄 勋 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万 巧 党政办主任
何东杰 纪委副书记
张小伟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民政助理
黄正刚 乡村振兴办主任
陈小松 社会事务办主任、城建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梁正国 财政所主任
徐碧峤 人社中心主任
熊焱龙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黄杨阳 乡村振兴办干事
陈小力 乡村振兴办干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黄正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小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情况表
序号 | 大类 | 子类 |
1 | 危房改造 | 农村危房改造 |
2 | 就业补助 | 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
附件 3:
8项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情况表
序号 | 大类 | 子类 |
1 | 乡村振兴 到人到户政策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2 | 民生领域到人到户政策 | 高龄津贴 |
3 | 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 | |
4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
5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
6 | 60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
7 | 部分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 | |
8 | 残疾军人等人员伤残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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