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文件要求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
延、保持稳定。土地承包为何要延长三十年?试点中又发现了哪些问题?未来的延长承包期需要解决哪些难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农村研究所所长朱启臻。
为何延包试点前提是“保持稳定”?
新京报:对小农户式的承包和经营模式,为何土地延包试点基调仍是“总体顺延、保持稳定”?
朱启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经历了两轮承包期,新一轮的承包期,将在原有承包关系基础上,继续延长三十年,且在此前已经开始试点,并进行了整省试点。
延长三十年的背后,是保持土地关系的长久稳定。一方面,不要折腾承包关系,否则农民没有长远预期,就不会在土地上持久投入,影响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土地在今天,还是许多农民的立身之基,也是许多进城务工农民的退路;第三方面,要通过长久稳定的土地关系,建立起农民对土地的长久规划,培养农民对土地的感情。
延包为什么不再重新分地?
新京报:过去三十年,乡村人口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延长承包为何不重新按照人数划定承包地?
朱启臻:确实,这三十年来,乡村变化很大。整体看,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留下种地的很少。从家庭看,变化也很明显,有些家庭人口减少,但地没少,有些人口增加,但地没增加,所以一直有人觉得应该重新按照实际的人口划分承包地。但实际上,我们国家早就已经提出并实施“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根本上还是为了保持土地关系稳定,减少折腾。因为土地不是发财的手段,而是赖以生存的根基。乡村人口,生老病死,不断在变化,根据人口不断调整耕地,就会不断折腾,很难可持续发展。我们国家的政策,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质上,家庭是承包主体,家庭之内的人口变化,不影响这个家庭的承包状态。但同时,也不是说绝对不变,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进行一定探索和尝试。
土地延包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怎样实现?
新京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怎么调节小农户和集约化生产的关系?
朱启臻:适度规模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这没有问题。问题是,怎样才算适度?适度的度要怎么把握?假如说有的地已经很多年不种了,那么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或者流转,或者收回集体,实现适度规模化,当然是可以的,但不能强迫。事实上,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或者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可以在农户经营的基础上,实现机械化、适度规模经营的,这方面我国已探索了很多年,有很多成熟且良好的经验。
延包中如何激活农民的土地责任?
新京报:过去这些年,一些地方通过确权不确地的方式,实现适度规模化,这样的探索是否可行?
朱启臻:从我个人的观察看,确权不确地,并不是一个足够好的做法。确权确地,自己的地老百姓清清楚楚,土地使用情况大家一目了然,有利于激活农民的土地责任,既包括使用责任,也包括保护责任。所谓确权不确地,就是告诉你,这片土地中,有你的一块,但又不确定是哪一块,这等于割裂了农民的土地责任。农民只有被动的收益权,实际上是排斥了农民农业生产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农民不知道哪块地是自己的,自然也不会关心经营的状况,不会有保护土地的责任和义务。还是那个问题,只有农民自己给自己劳动,才效率最高、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