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随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湖北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设立湖北随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
湖北随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为随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开发区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市、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开发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负责开展综合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承办开发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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