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
根据《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随县政办函[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县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36号委员提案(即关于优化随县新316国道交通设施设置的建议)的会办意见报告如下:
一、开发区作为会办单位,积极主动找相关提案人了解清楚情况,掌握其主要想法和意图,以便于找准症结并精准解决问题。
二、建议由贵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及县城管执法局来开发区现场考察,集中会商是否存在更加优化方案的可能性,形成初步解决意见。
三、将初步解决意见上报到县政府,呈县政府办对口主任进行审核无异议时,再报县政府负责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后,出具正式答复意见与提案人见面。
四、开发区做好与提案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准确将相关反馈意见向各位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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