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就业达到规定期限。 具体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