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随县经济开发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现公布随县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开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确定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坚持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通报,为推进开发区政府信息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办)局落实信息上报分管领导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以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聚焦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将经济发展统计信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促进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三)主动公开信息。截止2019年底,县开发区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9条。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通过微信回应事件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5 | 5 | 5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14 | 14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无 | 无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
2.重复申请 | 无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
(六)其他处理 | 无 | ||||||||
(七)总计 | 无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薄弱。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二)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群众对信息公开渠道的要求呈多样性,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按照《条例》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向群众做好宣传,使群众更方便、更畅通的了解、获取县开发区公开的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站、微信、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更透明、更畅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开发区把随县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除了按要求把县开发区相关信息公开到县政府网站,我们还向随州文明网、随州日报、编钟之声等平台积极报送信息。下一步,县开发区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