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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角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及使用方案 发布日期:2024-11-22 09:04 信息来源:大堰角村 审核:张紫梦 字号:[ ]

县、镇两级扶贫办通知,2024年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及使用依旧按照2023年的使用办法和标准,并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订2024年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分配方案。

一、收益分配及使用原则

1、光伏收益的80%用于脱贫人口承担的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

2、光伏收益的20%用于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

二、收益资金使用计划

1、根据我村光伏电站收益情况,2022年拟安排脱贫人口6人就业,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500元/月。若某个月份村级公益建设较多,也可临时增加脱贫人口派工,参加村级公益建设的劳务费用标准100元/天。

2、村级小型公益建设:申报购买垃圾桶及其他保洁用品,改善脱贫户居住环境。       

三、资金发放

工作时间及工作效率达到要求即可发放,当月未参加工作的可不发放,支付方式及时间根据扶贫专项资金到账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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