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湖北政务服务网
村规民约
为了巩固本村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美化乡村环境,加快本村经济发展步伐,经2019年7月1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
一、不参加公共事业建设者;
二、不交卫生管理费者;
三、乱办酒席铺张浪费者;
四、贷款不守信用者;
五、房屋乱搭乱建、不按规划者;
六、配合组委全工作不积极者;
七、不执行村支两委重大决策者;
八、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者;
九、不管教未成年子女者。
违反上述九条规定的人员,以户为单位,将列入“黑名单”管理,考察期为三个月。在考察期间内,该户不享受国家任何优惠政策,村两委也不为该户办任何相关手续。直至考察合格,取消“黑名单”管理后,才能恢复普通村民享有的权利。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