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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角村村规民约 发布日期:2021-12-14 10:43 信息来源:大堰角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村规民约

为了巩固本村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美化乡村环境,加快本村经济发展步伐,经201971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

一、不参加公共事业建设者;

二、不交卫生管理费者;

三、乱办酒席铺张浪费者;

四、贷款不守信用者;

五、房屋乱搭乱建、不按规划者;

六、配合组委全工作不积极者;

七、不执行村支两委重大决策者;

八、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者;

九、不管教未成年子女者。

  违反上述九条规定的人员,以户为单位,将列入“黑名单”管理,考察期为三个月。在考察期间内,该户不享受国家任何优惠政策,村两委也不为该户办任何相关手续。直至考察合格,取消“黑名单”管理后,才能恢复普通村民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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