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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坡村村规民约 发布日期:2021-10-14 10:30 信息来源:长岭坡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规民约。一、社会治安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提倡节约用水,严禁随意开剅放水,夹冲水库,长岭水库,王道冲水库,由村统一安排放水时间,放水整田,其他堰塘按照水系由灌溉受益户共同确定放水时间,统一放水整田和灌溉,放水顺序先上后下,先冲田后塝田,严禁跳格式放水整田,随意开剅一次,罚款500元。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10、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严禁捕鸟、电网、电鱼、药鱼。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二、安全隐患1、严禁焚烧桔秆,杜绝火灾隐患。发现一例罚款200元-500元,村民举报一例(查实)奖励50元。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三、人居环境整治1、村民门前“三包"制度。

“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

“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

“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2、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利用会议和喇叭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组织保洁员开展全村卫生清洁活动。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良费、反对大操大办。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准放处理。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六、婚姻家庭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提倡优生优育。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长岭坡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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