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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坡村环境卫生监督理事会章程 发布日期:2022-07-11 15:20 信息来源:长岭坡村 审核:张小茜 字号:[ ]

为了打造洁美靓丽、绿色环保的村容村貌,形成长期有效的环境卫生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村环境卫生监督理事会的作用。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制定本章。

一、组织机构

1、长岭坡村环境卫生监督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理事成员5-10名,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负责管理村内环境卫生工作。

2、理事会成员要明确各自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配合理事会,把环境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理事会职责

理事会负责统筹管理全村环境卫生以及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负责环境卫生监督和对保洁员的管理。

三、管理办法

1、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横幅等形式宣传环境卫生、宣传长岭坡村环境卫生歌、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村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

2、引导农户负责各自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引导村民垃圾入箱,集中处理。负责向农户按每月每户5元标准收缴卫生保洁费。

3、按照“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标准”对照检查评比,每季度公布一次检查结果。根据全年综合得分确立年度“环境卫生星”获奖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岭坡村民委员会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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