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处置及购置公务用车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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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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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

政府现有公车两辆,其中一辆公务用车鄂S3339A(大众帕萨特,小轿车,2012年9月购买)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行驶里程已超37万余公里。由于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车况极差,车辆安全隐患大,严重影响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经请示县公车办及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处置原车并购买一辆新的公务用车,处置及购买新车所需费用为214525元,明细如下:原车评估费用2000元,原车拍卖费用约1000元,申请购买的车辆,车型为东风本田CR-V,排量为1.5升,裸车价格为179800元,购置税16500元,上牌费用125元,保险费用6500元,新车内饰、地垫、挡泥板等费用合计约8600元。

妥否,请批示!

镇党政办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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