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镇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根据《随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75万元已拨付到镇财政所。经镇政府审批同意,现将56.75万元补助资金进行分配拨付。
请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分配使用资金。对产业奖补资金,请各村制定奖补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按方案组织对脱贫户(监测对象)的产业项目进行验收,通过“一卡通”奖补到户;对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安排到位,并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签订合同,实行岗位绩效考核,按时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不足部分由村级自筹解决。
柳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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