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591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柳林镇
发文字号
柳政办发[2023]1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1-09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柳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抓好我镇封山育林、护林防灭火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柳林镇封山育林、护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护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蔡  钧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谢晓东   人大专职主席

          万福军   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徐  坤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长奎   司法所所长、政法办主任、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民政办主任

          吴  鹏   人大专职副主席

          聂新国   林管站站长

          陈  斌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邱  峰   财政所负责人

          郭治国   中心学校校长

          罗中华   卫生院院长

          龚建忠   供销社主任

          刘  敏   文化站站长

          吴贵东   电信公司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管站,聂新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指挥部值班举报电话: 022--488215.

二、明确防灭火责任

村(社区)是村级防灭火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本村辖区内的防灭火工作,要严格按照签订的护林防灭火责任状执行防灭火任务。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全镇各村护林防灭火工作。各村要落实各项防灭火责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管,责有人担。路口山头有人包保,发生省级监测到的火情,除交由镇纪委处理外,另给予扣分和经济处罚,发生较大型以上森林火灾且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大防灭火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播放,微信,QQ群,短信椎送,资料分发,案例警示,标语张贴,专车宣传,逢会必讲等措施,将防灭火宣传推向全民,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

四、严肃工作纪律

1.严格实行封山禁火,对野外违规用火进行严查严控。

2、严格值班制度,各村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24小时畅通,护林员要定时不定时的进行巡遇检查,特别是“清明”节时期,各行政村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在森林防灭火重要时期实行目报制度,每目下午5时,各村要向镇林管站报告防灭火情况,发生火情、火灾要及时组织扑火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4、做好应急处置。凡发生火灾一经发现,村干部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扑救,一小时内扑灭的可以不计入考核,超过一小时来扑灭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五、实行严格奖惩。

1.对野外用火管控不力,被镇级发现一起对村罚款1000元,被县级发现一起对村罚款2000元,被市级发现一起对村罚款3000元,被省级发现一起对村罚款5000元,从天保林村集体补贴中扣除。

2.对向镇政府或林管站举报核实的森林火灾案件,予以行政处罚的,奖励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现金500元;对判刑坐牢的火灾案件,奖励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现金2000元。

3.对触及纪律处分的火灾案件提请镇纪委作出纪律外分。

柳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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