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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处置流程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8 15:26 信息来源:联群社区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依据《随州市森林防火值班处置调度工作流程》(随防办〔2021〕4 号文件)、《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 则》、《随县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办法》(随森防指〔2022〕 2 号)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森林火情处置流程梳理 如下,供参照执行。 

一、村(居委会)森林火情处置

(一)组织扑灭。村(居委会)接到火情或护林人员在 日常巡护中发现火情后。 

1、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党政值班室)和林管 站报告,内容包括起火详细地点、起火原因、火势大小、 山场植被疏密等情况。 

2、立即就地就近组织护林员队伍、村级灭火应急队赶到 现场处置。 

3、如果火情无法控制,应立即向镇级森防办请求支援。

4、明火扑灭后,安排人员看守火场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 清理工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火情处置上报。明火扑灭后,半小时内要会同林管 站将火情信息(起火时间、熄灭时间、火场位置、过火面 积、受害面积、火场植被,起火原因等)上报到镇森防办。 

(三)初查肇事人。

1、在第一时间处置火情时,同步安排干部调查询问群众,查找火因线索当事人。

2、在火灾扑灭后积极配合公安、林业、应急管理部门排查肇事者。 

二、乡镇森林火情处置

(一)接收火情。

1、做到火情预警记录。值班人员接到县森防办火情通报 或群众电话后,要详细询问记录火情所在地点、火势及报警 人联系方式等情况。 

2、立即核实火情。交办到所属村(居委会)、林业站, 并同时向乡镇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值班镇领导、应急管理 站、派出所)发出火情预报。 

(二)火情报告。火情核实后立即向镇值班领导、分管 应急管理、分管林业领导、带班主要领导报告。同时第一时 间上报到县森防办。 

(三)火情研判。

1、镇森防办迅速启动森林防灭火预案,组织火情研判。

2、领导到岗。镇带班主要领导、分管林业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火场前线指挥。分管应急管理领导或值班领导在值班室 调度人员及装备。镇森防指其他领导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维护、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社会治安等保障工作。 

(四)调集力量。镇森防指根据火情态势调集镇、村两级灭火队伍。火势难以控制时,在林管站的专业灭火建议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森防办请求支援力量。 

(五)组织扑救。

1、组织灭火。镇森防指领导到达现场后,分组、分片、分人,做到灭火器材搭配合理、灭火方式安全科学、灭火效 果高效精准。 

2、看守火场。明火熄灭后,留守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达到无火、无烟后方可撤离。 

3、灭火保障。对照《随县扑救森林火灾现场指挥机制》,按照预案组织开展物资供应、气象保障、交通疏导、医疗救治、线索收集、社会稳控等工作。做到科学有序、指挥专业、要素齐全、高效运转,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坚决杜绝火灾亡人事故。 

(六)火情处置上报。灭火期间镇森防办(值班室)保持上下通信联络畅通,每半小时向县森防办报送灭火进展信息。火灾扑灭后 1 小时内向县森防办上报《森林火情处置报告》,翔实填写起火时间、熄灭时间、火场位置、过火面积、受害面积、火场植被,起火原因等信息。 

(七)行政问责。按照《随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若干规定》(随县森防指2016〕5 号)要求 ,火灾扑灭后,开展火情自查,找出火灾起因及肇事人,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惩处。 

(八)警示教育。对肇事人依法惩处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及时起到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三、县森防办及成员单位火情处置

(一)县应急管理局1、值班登记。一是接到火情后值班人员详细询问并做好记录。二是接到省、市通告的卫星监测热点,注意记录着火地点的经纬度位置。 

2、工作交办。一是将火情下达到所在乡镇政府值班室,督办立即核实火情,组织火灾扑救。二是通知县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中心迅速核实火情,组织先期灭火。 

3、火情报告。核实火情后值班人员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处置,由值班领导向县森防办双主任报告,根据火灾态势县森防办双主任应及时分别向县森防指分管应急管理和林业的副指挥长报告,火情紧急时向指挥长报告。 

4、督办灭火。县森防办值班人员,对发生火情(灾)的所在地森防办应当每隔半小时电话跟踪询问一次,实时掌 握工作动态。对发生火灾的镇,要向本级森防指包保单位通 告火情,提醒督促其履行包保责任。 

5、研判火情。根据乡镇和林业部门反馈情况和灭火进度,作出火情动态研判。 

6、调度支援。在接到乡镇力量支援请求或林业局支援建议,经核实研判后,迅速向县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报告,调集灭火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全力扑火救灾。 

7、现场指挥。按照指挥机制要求,森林火灾由属地乡 镇政府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县林业局组织先期现场灭火指 导。根据火情态势,县森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森防办主 任、副主任视情到现场组织指挥。 

8、火情上报。县森防办收集到卫星热点监测火情信息后,在 1.5个小时内反馈至市森防办。 

9、督办调查。凡是核实为森林火灾的,乡镇都要填写 《森林火情处置报告表》上报县森防办。明火熄灭后,由林 业部门牵头组织现场勘测,核实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及时 向县森防指书面报告。 

按照《随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若干规定》(随县森防指 〔2016〕5 号),县森防指将短期集中频发、过火面积较大、 损失面积较大、负面影响较大的火情移交相关部门问责。 

(二)县林业局

1、火情报告。县林业局接到林管站或其他火情报告后, 迅速核实并及时向县森防办报告火情火警情况。 

2、组织先期灭火。综合判断火情态势,合理调配林业 系统所属火情早期处理力量会同乡镇指挥部,采取灵活机动 战术,开展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3、提出支援建议。当火势难以控制时,林管站建议乡 镇政府向县森防指请求增派支援力量。 

4、火灾评估报告。火灾扑灭后,县林业局会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及时查明森林火灾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人员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后向县森防指上 报调查报告。过火有林地面积达到 2 公顷(30 亩)以上的, 林业部门及时将线索书面移交森林警察大队立案侦查。 

(三)县公安局

1、先期出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指派辖区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迅速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 场维护秩序,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现场走访、线索摸排。 

2、立案侦查。收到林业部门线索移交后,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及时到现场收集锁定证据,查找嫌疑人员, 快速侦破移交案件。 

(四)其他成员单位火情处置工作。(见《随县森林防 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等 规则办法的通知》(县森防指〔2022〕2 号)。 

四、森林火灾信息报送

按照《随县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办法》执行,严格落实“有 火必报、逐级报告、如实上报、归口报告”工作要求,发生 较大火情时各地党委政府向县“两办”和县森防办同时报告。 

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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