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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街社区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1-12-29 09:47 信息来源:日中街社区 审核:随县管理员 字号:[ ]

日中街社区居民公约

为提高全体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综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社区居委会实际经社区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表决通过,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

一、坚持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崇德向善,传承优良传统文化,营造美好社区生活环境。

二、热爱社区,建设社区,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居委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三、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子女须承担赡养的义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传承发扬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规,好家训,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人人争当和睦好夫妻,互敬好婆媳,孝顺好儿女,孝子好父母,友善好邻居,发展好榜样,美德好少年,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睦家庭。

四、倡导文明新风,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不浪费,不樊化,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拉邦结派,不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 ,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五、主动服从,配合社区居委会整体建设规划,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批后建,严格执行有关土地,林地审批手续。

六、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居委会,提倡实行垃圾源头分类,定点投放,严禁向河道、堰塘,沟渠丢垃圾,排污水,做到环境卫生整治,房前屋后无垃圾、污物、不乱搭私建,严禁散养家畜家禽。

七、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严禁乱砍乱伐,乱接乱采,不使用明令禁止的农药,推广使用有机肥料,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美好家园。

八、搞好安全防范,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积极参与,护林防火,加强防火意识,严禁一切户外用火,严禁焚烧秸秆、杂草,因个人或者未成年人不当行为引发山火灾,应迅速通知居委会“两委”干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及其监护人承担,造成重大后果触犯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全体居民应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共同维护社区平安和谐,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社会治安问题,各类矛盾纠纷,食品,药品隐患环境污染,可疑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告知社区“两委”干部,提倡用协商的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闹事滋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十、全体居民要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珍惜自身的民主权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凡违反本居民公约的居民,除触犯法律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居委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责令改己。

2.有关社会援助,就业扶持,法律援助,就业扶持,医疗帮扶等有关福利政策。

十二、凡违反本居委会居民公约需进行处理的必须经居委会“两委”调查核实后,经居民委员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居委会居民公约的居民,在本年度内不得评获任何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居委会范围内居住的参照执行本居民公约。

十三、居委会“两委”负责执行居民公约具体条款,居委会监督委员会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居委会“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决定。

十四、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居民联名,可提议修订《居民公约》具体条款,修订《居民公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秩序。

本《居民公约》的解释权归日中街社区“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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