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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十不准”要牢记 发布日期:2023-05-04 15:46 信息来源:双星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他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2、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野外生活取暖最容易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植被,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3、不准在林区野外烧烤食物。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趣味而忘记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4、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一个小小烟头,足够毁灭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扔掉的一个烟头,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5、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也许就是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会成为一场生态灾害的开始。

6、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易引发山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任何时候都不玩火。

8、不准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烟头虽小,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度,中心温度可以高达700至800摄氏度,所以烟头最一引燃森林植被。

9、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10、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科学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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