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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4-11-21 17:12 信息来源:三星村 审核:余婷婷 字号:[ ]


《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1.随县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

2.外地户籍常住随县6个月以上年满60周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居住地社区(村)、乡镇(街道)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年满60-64周岁的老人,免费办理“蓝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红证”(对年满60-64周岁的老人过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为避免老人多跑路,二次过来办理,窗口一次性制作“红证”,配发给老人后需满65周岁以上才能正常使用,请向年满60-64周岁过来办理优待证的老人解释清楚)

二、办理流程

三、老年人部分有关优待政策

1、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

2、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公园,享受减免旅游景区门票。

3、影剧院、文化宫放映电影、录像,体育场()举行体育比赛、表演节目,白天(6时至18)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4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座城市市区公共汽车、轮渡。

5、到医疗机构看病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交普通挂号费。

6、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3.《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第301号令)

4.国家21个部委办局《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

5.《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市政府第1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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