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3年03月30日 公开地点:社区公示栏
公开形式:公示栏公示
公开内容:胡全军烈山湖东路根雕厂补偿款全额支付7156179元。
记录人:李春芳
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张小春、张殿发、何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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