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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794937/2021-147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厉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厉政办发〔202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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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


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提升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成效,推动村庄清洁行动由战役性向经常性转变,常态化组织农民群众推进以“五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清理村内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村庄乱搭乱建,清除违章广告和破损、污损宣传标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现就我镇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多级联动,全面明确村庄清洁指挥长。按照“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村民主动”的原则,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邓小菲同志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海波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各包村联席会领导任副指挥长,包村行政干部、包村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按照《随县人居环境整治考评细则》,建立村庄清洁行动考核评比机制,村庄清洁日当天,各包村联席会领导,包村行政干部、包村部门定点联系所包行政村(社区),会同村两委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村两委要切实履行好村庄清洁行动的主体责任,村支部书记要担任本村村庄清洁指挥长,建立和完善村庄清洁行动的领导机制,确保责任明确、推进有力,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坚持因地制宜,全面设立村庄清洁日。各村(社区)要密切结合本地日常工作实际,结合爱国卫生运动进农村、支部主题党日、河湖长制周末大清河、党员干部下沉基层等工作,每月第一周周五固定为“村庄清洁日”,清洁日当天,坚持干部全员上阵、农民全体出动,驻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包村行政干部、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以及全体在村村民共同围绕“五清一改”内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三、坚持建章立制,全面保障行动常态化开展。围绕行动成效,建立完善“双月一调度、季度一评比、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的工作推进机制,把村庄清洁行动责任压紧压实,把村庄清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对村庄清洁行动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村(社区),定期进行通报表扬。同时,结合每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对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进行奖励激励。对成效较差的村(社区)通过通报、督办函的形式进行曝光。镇设立农村人居环境监督举报电话(0722-3563555),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村庄环境卫生问题。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群众主体,全面发动农民群众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亮身份、明责任、作表率,带头整治自家庭院卫生环境,带动群众自发清理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环境卫生。镇中心学校、妇联、团委等部门要常年开展“小手拉大手”和“最美庭院”评选、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等,引导广大妇女、青少年、儿童全面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建立村庄清洁积分兑换机制,将农民群众参与行动次数、开展垃圾分类情况等作为积分依据,定期兑换生活用品,促进农民群众改变不良习惯,达成清洁共识,养成行动自觉。

五、坚持定期调度,全面掌握行动推进情况。为确保及时全面掌握各地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推进情况,镇城建办定期(每月第二个周三前)调度汇总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情况、季度总结拉练评比情况,各村(社区)分别在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半年、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城建办。对村庄清洁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附带相关照片报送至镇城建办。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作法,营造良好的常态化推进氛围。

附件:1.厉山镇“村庄清洁日”行动领导小组

          2.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细则

                          厉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件1

厉山镇“村庄清洁日”行动领导小组

     长:邓小菲   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杨海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孙新成   党委副书记

杨仁富   人大专职主席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国富   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斌武   党委宣传委员

孙鸣皓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宫贵兵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各包村行政干部及包村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村庄清洁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金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责任

落实

(5分)

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有活动记录。

1分


建立行政干部包村督办责任制,包保督办责任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工作台账(记录)。

1分


组织落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三大战役(春季、夏季、秋冬季)。

3分,每少1次扣1分


宣传

发动

(5分)

宣传发动全覆盖。除文盲、智力障碍人员外,知晓率100%。

3分,抽查10户,知晓度每少1户扣0.5分,不封顶


村头路口要有固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标语或专栏;镇、村要有新媒体(微信、抖音、快手等)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内容。

1分


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主会学习贯彻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的政策、措施、好处,指导农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1分


建设规划及组织执行

(5分)

编制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多规合一”,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色。

2分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要有管护制度、标准、队伍和经费保障,有管护工作台账。

3分


垃圾

处理(20分)

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

3分


有稳定的保洁队伍,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箱和清运设备。

3分


村内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

3分,每发现1处扣1分,不封顶


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分,每项1分


村内敞口垃圾池取缔率达到100%。

3分,每发现1处扣1分,不封顶


公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情况。无积存垃圾和垃圾死角,杂物和柴草堆放规范整齐;可视范围内破旧房屋、老旧建筑整修或拆除到位;广告牌匾规范,无乱贴乱画和低俗商业广告,无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无影响安全运行的危树、死树和构筑物。

5分,每发现1处扣1分,不封顶


卫生

改厕

(10分)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4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村内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3分,每发现1处,扣1分,不封顶


村公厕设施齐全完好,室内干净卫生。

3分


污水

处理

(5分)

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或在有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有动力、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

3分


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无直排现象。

2分,每发现1处扣1分,不封顶


村容村貌整治(10分)

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

2分


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4分


村内墙面、线路杆干净整洁,无破旧广告标语。

2分,1处扣0.5分,不封顶


对破坏墙面、毁坏绿地及时修缮,废旧房屋及时拆修,因地制宜绘制文化墙、补栽绿化。

2分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

(10分)

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实现水体清澈。

3分


河沟渠塘内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无农村黑臭水体。

4分


建立农村小微水体管护、河(湖)长制等长效机制并严格落实。

3分


村庄

绿化

(5分)

按照应绿尽绿的要求,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宜林荒山绿化,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山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0%、25%和45%。

2分


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1分


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落实率达到100%,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到90%。

1分


房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实现庭院绿化美化。

1分


道路

畅通

(5分)

通村、通湾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砂石适度硬化。

2分


村内道路通畅无严重破损,达到“四好”公路要求。

3分,每发现1处破损严重的扣1分,不封顶


集体经济发展

(10分)

积极发展村级集体产业。

2分


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

5分


完成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3分


资金

使用

(5分)

按照政策规定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公开透明,严禁挤占挪用。

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得3分;

公开透明得2分


群众

满意

(5分)

随机调查10户群众,了解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满意度。

5分,每1户不满意扣0.5分


加分项

在省、市督查中为县争得荣誉的给予加分;被县级以上媒体给予经验报道的加分;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观摩会)在该镇召开的;市以上做典型经验推广的。

在省、市督查中为县争得荣誉的给予加1分;被县级以上媒体给予经验报道的加0.5分;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观摩会)在该村召开的加1分;市以上做典型经验推广的加2.5分。


减分项

村内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给予扣分;露天秸秆焚烧被书面通报的给予扣分;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造成群众来信来访查实问题被通报约谈的。

村内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1处扣1分;露天秸秆焚烧被书面通报的,1次扣1分;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造成群众来信来访查实问题被通报约谈的,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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