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关于核定全县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党费交纳基数的通知》(随县组通〔2022〕3号)以及测算公式已上传至群文件,请大家4月20日前将各支部《党费交纳基数汇总表》连同党员近期(4月份)工资表报盖上支部章子送至镇组织办冷紫薇。另:毕业生、退役军人、在外务工党员党费测算,请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由党员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根据月平均收入核算党费,不得简单按1元收取党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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