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镇“三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二届六次全会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努力创建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镇、打造随南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全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镇、争创全国香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努力争创全市镇域经济“小老虎”。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边缘户不致贫、脱贫户不返贫。继续抓好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
(二)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利用防贫减贫大数据平台,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深入开展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脱贫人口提升就业技能。用好光伏收益,积极开发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脱贫人口就近就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救助。
(三)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资金整合,统筹脱贫攻坚、公共事业发展和涉农资金等,充分发挥资金整合规模合力效益,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扶贫和乡村振兴事业。将扶贫产业纳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收益对象由贫困户逐步向村集体转移,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将住房保障并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协同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与人居环境提升。
二、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强化病虫害防控,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农产品供给安全。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做强家禽产业,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2021年,全镇生猪出栏3.8万头、肉牛出栏1500头、肉羊出栏9000只、肉鸡出笼26万只、畜禽肉类产量3983吨、禽蛋产量930吨。2021年末,生猪存栏恢复到3万头以上。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规范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稳粮增收模式。配合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示范。2021年,全镇放养水面稳定在1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00万公斤。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
(五)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聚焦优势种养区域、重点企业、特色品牌,着力发展香菇、香稻、药材重点农业产业链。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香菇种植“走廊”建设,新建一批集中连片标准化、智能化香菇种植大棚,实现全镇香菇年种植量突破1800万棒(袋),香菇年出口创汇达2亿美元。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富硒水稻1000亩,扩大三里岗富硒大米品牌影响力。支持三星村、常安店村发展旅游业,支持贾家湾、尚家桥、新集村发展八月瓜产业,支持吉祥寺、刘店等12村(居)委会结合自身实际,发展现代化标准化香菇种植,逐步形成“一村一品”。
(六)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推进香菇生产全产业链延伸拓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促进农工、农旅、农商融合,全力创建“全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镇”。
(七)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完成镇域空间布局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建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全面完成1264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八)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用好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点和收运体系,确保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2%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大力开展绿化提质工作。创新义务植树机制,在全镇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全域绿化,完成人工造林面积700亩,封山育林面积2086亩,森林抚育面积900亩,乡村绿化新增面积1000亩。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科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落实森林资源增长指标考核制度,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工作,严格落实林木采伐限额,进一步强化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管护。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全面落实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确保重点水域禁捕区域“四清四无”,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令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九)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充分尊重民意,采取简洁直观、实用性强、“多规合一”的方式,引进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全域村庄规划和设计,完成2020年、2021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其他村规划修编或编制,实现应编尽编。加强乡镇建筑风貌引导管控,鼓励各地农户按照县农房设计图集建房,积极推进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传统村落日常保护管理。
(十)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提升行动,每年集中建设一批示范村、整治村,提档升级、擦亮一批小集镇,连线成片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带。通过5年时间,全镇30%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70%的村达到整治村标准,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一年有变、三年变样、五年大变”。建立农村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垃圾治理“户分类、组保洁、镇收集、县运处”的收运处理体系,实现无害化治理全覆盖。推进19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力争2021年内建成使用。严格执行“村庄清洁日”制度,分季度重点开展“村庄绿化”“整治乱搭乱建”“消灭旱厕”“农村污水治理”等专项行动,每季度突出一个主题,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评比,考评情况全镇通报并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以中央预算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和全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为契机,围绕“两环线一片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完成生活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完成4115座农村户厕、22座农村公厕和14个整村推进目标任务,实现全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74%以上。健全完善农村公厕、农村联建户厕管护长效机制,强化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以2021年“碧水保卫战”主题行动为重点,统筹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我镇河道及水利工程确权工作;组织开展河湖爱国卫生运动,打好河湖治理提升战、管护持久战,抓好水环境水生态提升行动,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强化水域岸线管控行动,推进河流污染源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十一)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补齐农村现代化短板。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积极推进连接多个行政村通村公路扩改工程,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完成“四好农村路”8.3公里,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扩)建水厂2座,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解决5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加强河道清理,推进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工作,按期完成大水面收回工作以及2座水库的安全鉴定工作。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稳步发展光伏新能源,推进农光互补、新能源项目。发展农村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项目。
(十二)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政策,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中心学校、刘店小学等七所学校恢复重建,改善城镇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实施“健康细胞工程”,积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三里岗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村级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程,实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泛覆盖,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做好农村困难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重点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事业,不断完善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福利院功能,积极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四、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十三)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落实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专项整改,全面解决证书未发放到户、暂缓确权等情况,切实解决漏人漏地、面积四至不准等问题,稳妥调处权属争议和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确权档案和数据管理,巩固确权工作成果。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把推动“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作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致富的关键之举,探索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综合体系发展模式和路径。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按照“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的思路,积极推进我镇宅基地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有序开展审批工作,促进农民宅基地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分类处置工作,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十四)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人民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2021年,注册合作社16家,家庭农场2家,人民公司1家,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支撑的新格局。
(十五)探索壮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盘活农村闲置、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仓库、厂房等各类集体资产,通过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获取经营收入。积极推广“能人(大户)+村集体+村干部+农户(贫困户)”组建合作社的经验做法,持续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加快走出村级发展的新路子。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88%的村实现经营性收入过5万元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化解村级债务,2021年村级债务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
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十六)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联席会成员分工负责,行政干部包村、镇直部门驻村帮扶、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机制,高位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十七)加强党的各村(居)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做好村(居)“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健全党员户挂牌、党员联系农户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下沉工作长效务实。继续实施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工作机制,工作队工作重点由帮扶贫困对象的特惠性向推进乡村振兴普惠性转变。推广村级治理“1234”工作法,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枫桥式”平安乡村创建活动,深入挖掘“村务协理制”,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保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加强禁毒和预防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集中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落实“一村一警(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加强农村法律援助。深入推进“逢四说事”、“访民情、议民事、解民难”两制融合和平安风险系统治理,妥善应对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村民遵纪守法意识,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十八)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文化服务设施,推进“村村响”设备改造升级。在各村(居)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形成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的良好风气。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十九)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采取对上争取、整合涉农资金、财政统筹、政策贷款、引进社会资本等方式,争取整合各项资金1亿元,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用于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农业企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按照“共同事权、分级分担”原则,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必要支出。
(二十)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按照县乡村振兴考核细则,制定三里岗镇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办法,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健全会商、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各村(居)“两委”每年向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对各村(居)、镇直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定期通报,每半年组织一次观摩拉练活动,让乡村振兴工作成为干部干事创业的舞台、学习成长的平台、比拼赶超的擂台。
中共三里岗镇委员会
三里岗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