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政策解读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2-11-25
  • 【字体:    

一、政策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3〕5号)等文件。

二、补贴对象:在随县范围内首次注册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租赁场地创业正常经营的,且租赁合同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依据租赁面积,给予每年最高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最高期限为三年。补贴金额计算标准依据经营面积,按1元/㎡/天,最高1500元/月,每年不超过18000元据实核算;租赁费用不足1.8万元/年的按缴纳部分据实补贴,提供虚假票据的一律不再补贴。已享受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除外。

四、申报条件:创业者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合法经营;在随县初次创业,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经营场地为租赁场地(创业者使用自有场地及创业者夫妻双方父母场地不予补贴),且租赁合同满一年以上;申报对象为其创业项目的法定代表人,且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全程参与项目经营。

五、申报者提供的材料:《随州市大学生创业场租水电补贴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及场地照片;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执行情况)。

六、申报要求:场租水电补贴的发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县市区进行申报和补贴。每年8月份开始申报,11月底前审核公示完毕,集中上报审批后报各地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拨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