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地点 | 县市民之家民政窗口 |
办结时间 | 提交成立登记资料起15个工作日 |
申请条件 |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
需提交资料 |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场所使用证明; 4、银行出具的验资函; 5、拟任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 7、社会组织网上业务系统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
办事程序 | 1、名称核准。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拟成立民非名称核准的报告,进行名称核准。 2、成立登记。①申请登记的举办者所提交资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②审查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③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申请的单位或个人。颁发登记证书。 |
政策咨询 | 业务股室:县民政局社管股 咨询电话:3567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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