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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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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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23〕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随政发〔2023〕6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随县政发〔2023〕2号)要求,结合三里岗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把握总体要求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新进展。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上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二、准确掌握总体安排

㈠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是在三里岗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㈡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资料。

三、精心组织实施普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行业广、调查内容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㈠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三里岗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办镇统计站站长刘守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祎婷同志兼任。

㈡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广泛引导和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㈢选强普查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普查队伍,普查员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基本操作,能够准确理解普查内容、填报普查表,保持普查工作队伍稳定,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㈠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㈡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㈢加强协同联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深刻把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

㈣创新普查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㈤广泛宣传引导。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充分利用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资源和渠道,向管理对象宣传经济普查方案和普查结果在服务宏观管理与微观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三里岗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三里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三里岗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沈小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裴珍兵  镇人大主席

成 员: 程品华  人大专职副主席、民政办主任

          王 磊  党政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刘守莲  党政办副主任、统计站站长

          李 潆  经济发展办干部

          沈 波  政法办干部

          曹玲玲  统计站干部

          黄祎婷  统计站干部

          龚子文  财政所主任

          陈志科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何海波  中心学校校长

          戈宝佳  卫生院院长

          刘 勇  人社服务中心主任

          张津红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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