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筑牢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防线,清晰界定各相关单位职能分工,优化工作运转流程、强化跨部门协作效能,切实防范并降低肇事肇祸案件与事件的发生概率,保障辖区社会秩序平稳与公共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里岗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沈小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德刚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德琳 党委宣传委员
郭建成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裴珍兵 四级调研员
成 员:程品华 人大专职副主席
饶 芝 社会事务办主任
沈 波 平安建设办主任
韩 月 司法所副所长
王辅政 平安建设办干部
杨 锐 财政所主任
余永佳 卫生院院长
阮文俊 党群服务中心干部
王 波 马家畈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何明洪 常安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金子傲 新集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朱龙军 尚家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金高强 黄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吴晓明 尚家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陈良才 何家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彭海鸥 栗树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国荣 古庙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熊树春 八一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喻志龙 刘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唐加君 贾家湾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栾庭山 杨家棚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国勇 吉祥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陈东方 车佛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晏仁勇 伏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晏天宝 三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永兵 许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喻光武 三里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卫生院,由余永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平安建设办: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提升督办落实效果,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措施在乡镇层面落地见效。
派出所:牵头联合镇内相关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管控和排查稳控工作。根据镇卫生院提供的患者信息,及时更新台账数据,配合村(居)委会、卫生院对正在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第一时间到场开展现场处置;对没尽到监护责任的患者监护人,依法进行训诫教育;为承担强制医疗任务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提供必要支持;对法院裁定强制医疗的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障碍患者,负责送到县政府指定的强制医疗机构,落实强制医疗程序。
卫生院:联合相关部门,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早期发现与预防、收治诊疗、登记建册、病情评估和随访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危险性评估达到3 级及以上的患者,要及时把信息推送给镇平安建设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的效果评估,同时提供技术指导;做好镇域内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数据。
党群服务中心: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待遇保障制度,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医疗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社会事务办(民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按规定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落实残疾人 “两项补贴”(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政策;对流浪乞讨的精神障碍患者、没有监护人或监护人能力弱的低收入患者,协调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按规定提供集中照料和救治服务;配合村(居)委会、派出所做好监护人管理、变更等日常工作。
司法所:协同卫生院落实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鉴定流程合法合规;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精神卫生服务工作,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健康。
财政所:申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资金,统筹协调救治救助资金,确保各项经费足额落实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三、工作要求
(一)例会制度。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主要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若遇突发重大事件、紧急工作需求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专题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由责任部门牵头推进,成员单位主动参与,相关单位全力配合落实。
(二)通报制度。建立部门间信息定期通报机制。卫生院需将危险性评估为3级及以上的患者信息,第一时间通报至平安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派出所需将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警情信息,及时通报至卫生院。各单位需严格遵守信息管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严防信息泄露。
(三)督查制度。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定期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跟踪整改效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每年至少对各村(居)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
(四)考核制度。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指标,每年组织开展对各村(居)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工作质效提升。
三里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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