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党员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党员群众:
你们好!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我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这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镇长远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照“先选村(社区)党组织,后选村(居)委会”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支部换届全面实行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在这次换届中,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要求,党组织选举大会,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因故不能参选的,可以委托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位选民最多只能接受2张委托票。为此,请目前还出门在外的党员、群众,提前做好准备回村参选,届时投下自己神圣一票。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广大党员群众是这一民主实践的主体。广大党员群众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想,本着对集体、对家庭、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克服家族、宗族、派别的影响和眼前利益的诱惑,以高度的党性和主人翁精神,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投出神圣一票。着力选出忠诚过硬的好头雁、换出堪当重任的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生态、焕发干事创业的好气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受过刑事处罚;(3)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4)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6)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8)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9)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0)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推荐提名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1)政治能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惠民政策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法治意识不牢,不严格依法办事,任期内乡村(社区)治理较差;(3)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墨守成规、看摊守业、不思进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4)工作业绩不优,不担当不作为,近3年内工作绩效考核连续2年在本乡镇排名靠后;(5)群众评价不好,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多数党员群众意见较大,不拥护不支持等。
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实现换届工作目标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和法律法规。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镇党委希望广大党员群众珍视自己的民主权利,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到换届选举中来,勇于坚持原则、大胆加强监督,严格依法依章办事,共同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尚市镇村(居)“两委”换届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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