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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洁聘用协议 发布日期:2023-11-16 09:24 信息来源:民太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甲方:民太村

乙方:张*方

为规范村级公益服务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根据《随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聘用协议。

一、乙方服务范围及工作职责

(一)保洁范围:全村范围内。

(二)工作职责:确保保洁范围内环境美观整洁、无垃圾死

角。具体要求:

1、负责保洁范围内垃圾及时清理、转运。垃圾池、垃圾箱内不能有堆满垃圾情况,垃圾池、垃圾箱外不能有垃圾。

2、保洁范围内道路两旁要随时保持整洁,不能出现垃圾堆放情况。

3、负责保洁范围内垃圾池、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管护,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服务经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服务报酬每季度叁仟元(¥3000元),全年壹万贰千元(12000元)年终考核后兑现。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聘用协议约定及时间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垃圾清运工具:包括垃圾车、铁锹、

扫帚等必需的器械。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服务效果进行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督。

4、甲方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乙方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兑现依据。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和更换垃圾清运器械。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服务报酬。

3、乙方应按聘用协议第一款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奖惩措施

1、乙方不能按聘用协议约定履行工作职责,扣减相应的服务报酬。

2、因甲方的原因导政服务报酬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或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没有光成聘用协议约定事项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3、经年终考核乙方完成履行聘用协议约定工作任务的,除全额兑现服务报酬外,另由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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