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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市镇民太村对张*旭林木采伐的 监管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4-12-27 11:04 信息来源:民太村 审核:张紫梦 字号:[ ]

张*旭,身份证号码42061********2992,承包我村四组庙沟西山场,无林权纠纷,因需发展香菇,林新來已向我村提出采伐申请,并上报审批。我村将派包组干部同志监管其采伐及安全生产行为,做到严格按照采伐证的规定内容进行采伐。

我村已明确采伐设计的内容(四至界线:东: 坡边为界,南:山沟 交界,西:山脊交界,北山沟为界。树种: 栎杂树,采伐蓄积:11.20 立方米。),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采伐行为时立即制止,并上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尚市镇民太村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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