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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洁聘用协议 发布日期:2025-03-17 15:41 信息来源:民太村 审核:随县政府网编辑部 字号:[ ]

甲方:民太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民太村一组村民:马洪明

为全面落实“清洁家园”行动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清洁家园”行动成果,加快建设宜居的美丽乡村,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聘用协议。

一、乙方服务范围及工作职责

1、保洁范围:民太村一组刘家湾、公厕、村办公室范围内。

2、工作职责:协助村垃圾车转运挂式垃圾箱的垃圾清理,确保保洁范围内道路场地干净,垃圾桶、箱无外溢,公厕清洁卫生,无乱堆乱拉,无塑料袋等垃圾飞挂散落等现象。

二、具体要求:

1、负责保洁范围内垃圾及时清理、转运。垃圾池、垃圾箱内不能有堆满垃圾情况,垃圾池、垃圾箱外不能有垃圾。

2、保洁范围内道路两旁要随时保持整洁,不能出现垃圾堆放情况。

3、负责保洁范围内垃圾池、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管护,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服务效果进行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督。

2、甲方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乙方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兑现依据。

3、为了乙方人生安全,甲方为乙方购买社会治安保险一份(每人100元)。

4、甲方按聘用协议年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洁报酬。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自己准备拖垃圾的车、铁锹、扫帚等必备的器械设备。

2、保洁员在运、捡垃圾中若出现交通事故及人身伤亡与甲方无关。

四、聘用协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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