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三、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四、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犯罪成立赃物。
五、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六、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的公共设施。
七、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八、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
九、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十、严禁利用微信、互联网等渠道煽动、纠集村民聚众闹事和传播谣言,严禁造谣惑众、诈骗财物;严禁偷盗、敲诈、哄抢集体或个人财务。
十一、严禁私搭乱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盗采砂石、土料,私自开采集体土地。
十二、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在公路及公共场所设置障碍,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南岗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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