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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村民代表 发布日期:2021-12-08 15:44 信息来源:群岳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推选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村民代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代表构成和条件

一、村民代表构成

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各村村民代表的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会议根据本村情况决定,原则上要既方便开会议事,又能广泛代表村民的意见。

村民代表是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是村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表者,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应有人大代表、党员、团员、妇女、村民小组长、民兵、种(养)殖专业户等各方面的代表,特别要注意的是,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妇女代表要达到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要有少数民族的代表。

二、村民代表条件

本村年满18周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含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热心为村民服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在村民中有一定威望。

                           推选方式

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应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后10日内进行。村民代表产生方式可以由村民按每5至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

根据分配给本小组的名额,由村民小组长(若村民小组长空缺,则由1名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召开,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主持召开本小组18周岁以上过半数村民或者2/3以上户代表参加的小组会议,经村民酝酿讨论后,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产生村民代表,获得多数同意的当选。

二、以若干户为单位推选

按照相邻的若干户或自然村落为单位推选。应先计算出推选一名代表的户数,再按相邻居住的原则划分出若干个选举单位进行推选。采取这种办法推选村民代表,一般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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