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服务公开
“两癌”救助申报 发布日期:2025-05-30 08:25 信息来源:群岳村 审核:随县 字号:[ ]

关于两癌救助申报,佐证资料内必须有:村或单位开具贫困证明原件,诊断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诊断证明上必须写有乳腺癌浸润或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仅有住院病案、出院证明、病理报告单、手术记录等都不符合申报条件)

补充说明: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6日,由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请大家一定做好比对,不要重复救助。

村民意见箱
湖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