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津贴标准
80-99周岁:3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500元/月
三、办理流程
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件,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受理。高龄老人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申报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并提供授权书。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邮政银行:安居镇、均川镇、经济开发区、太白顶风景区、唐县镇、万和镇、吴山镇、新街镇、殷店镇、厉山镇;农商银行:草店镇、高城镇、洪山镇、淮河镇、澴潭镇、柳林镇、三里岗镇、尚市镇、万福店镇、小林镇、长岗镇)用于发放津贴。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五、发放方式
随县高龄津贴按照每季度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邮政储蓄银行或者农商银行)。
六、注意事项
新增人员需及时申报,享受对象去世或户籍迁出需主动申报停发。
政策咨询电话:0722-3339151(随县民政局老龄股电话)。虚假申报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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