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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王家河村香菇基地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3-11-09 10:10 信息来源:王家河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甲方:随县尚市镇王家河村民委员会

乙方:湖北嘉霖农业有限公司

为加快随县尚市镇王家河村经济发展步伐,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推进具体实施,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在王家河村建设规模化香菇种植基地项目,达成以下条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王家河村香菇基地建设项目

2. 项目选址:随县尚市镇王家河

3.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甲方投资15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巩固脱贫攻坚产业资金50万),本项目拟用地100余亩,日产能力达8万袋的制棒基地,2万平方的智能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基地,配套建设原材料堆放场地及配套新鲜冷库。

4.甲方拥有3座智能连栋大棚,面积5040平方米,作为村委会固定资产。

5.甲、乙双方联合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项目用地及土地平整。

2.负责将路、电、水等配套设施铺设到项目土地内指定地点。保障乙方用电用水价格享受当地生活用电用水待遇,不得收取任何价外费用。配合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生产生活用电用水设施。

3.甲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争取上级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申报等农业项

目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

三、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要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建设。

2.乙方在甲方完成清场1个月内进场动工建设,超过3个月不动工,本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依法享受承包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4.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正常的施工条件后,按照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施工,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工程进度。

四、争议解决

对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审理裁决。

五、如另有具体投资事宜由所属村委会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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