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村民自治,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本村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谐发展,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旭益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弃恶扬善,伸张正义。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防火、防盗、防电、防诈骗、防溺水、防非法集资、防意外事故,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建房服从村庄规划,办理合规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不得乱搭乱建。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管理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30%;女性当选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第二章道德风尚
第七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两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八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九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养老金、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等各类政策补助应由老人其本人自由支配,子女不能克扣。
第十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共同分担赡养、抚养义务。
第十一条 传承发扬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规、好家训,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人人争当和睦好夫妻、互敬好婆媳、孝顺好儿女、教子好父母、友善好邻居、脱贫好榜样、美德好少年。有成熟的好家规、好家训并坚持传承。
第十二条 鼓励子女自学成才,成为国家栋梁;鼓励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报效祖国,成为国防建设接班人。
第三章移风易俗
第十三条 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不得大操大办。来宾不超10桌100人,酒席不超380元每桌,家宴不超300元每桌(含烟酒)。
第十四条 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听、不看、不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若执意参加、劝解不听,除停发一切福利待遇外,同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章安全防范
第十五条 搞好消防安全防范。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乱堆乱放,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对村内、户内电线定期检查,损坏的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六条 积极参与护林防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因个人或者未成年人不当行为引发山火,应迅速通知村组,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及其监护人承担,造成重大后果触犯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管好牲畜和家禽动物。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伤害的,动物饲养或管理人负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第五章资源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林地审批手续。若擅自占用土地、林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严格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约定,依法履行承包集体土地、山林等资产资源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林地、绿地。
保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严禁乱砍乱伐、乱挖乱采。
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包括鱼类)。
严禁私搭乱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盗采砂石、土料和私自开采集体土地。
第六章政策落实
第二十一条 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义务劳动。
第二十二条 主动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第二十三条 认真落实优生优育“两免政策”,禁止“两非”行为发生,严格落实湖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政策。本村婚龄男女,在领取结婚证时应积极参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符合政策的生育夫妇,夫妻双方应积极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孩次只免费一次);本村已婚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定期生殖健康服务。本村怀孕妇女严禁进行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者经查实由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非正常程序骗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政策资金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资格并追缴所得奖扶资金。
第七章生态环保
第二十四条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主动开展垃圾分类,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的垃圾池(箱、桶)主动开展垃圾分类。
第二十五条 坚持定期评选活动。以自然村落为单元,一月开展一次“最清洁农户”“清洁农户”“不清洁农户”评选、授牌活动。
第八章执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 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二十七条 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二十八条 非本村村民在本村发生事务按照本约定执行。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两委”。
本《村规民约》于2021年3月11日村民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3月12日前上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并实施。
旭益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旭益村红白理事会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会长:李明先
成员:张成福
胡坤保
张成高
胡爱国
工作职责:
(1)红白理事会在村“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对本村红白喜事进行全程监督。
(2)积极向居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3)主动热情的为婚丧事服务,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旭益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旭益村道德评议会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会长:胡仁保
成员:刘付全
李学香
李学保
张中国
工作职责:
(1)负责在全村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居民公约》;坚持“弘扬正气、明辨是非、明礼诚信、构建和谐”的工作方针和“公平、公正、公道”的工作原则,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是非观,营造良好的社风民风。
(2)客观公正、积极主动解决家庭、邻里、干群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参与村重大矛盾纠纷听证和调解活动。
(3)组织群众开展“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文明家庭”“环境卫生文明户”等评议活动,对村内的不良言行和风气,运用群众舆论和正义呼声进行疏导和抵制。
(4)居民道德评议会成员应及时了解居民思想动态,评议居民道德行为,并向村党组织提出加强居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建议。
旭益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旭益村居民议事会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主任:胡成林
成员:李学刚 李道波
胡仁保 苏小艳
李明先 张成福
张成高 胡爱国
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议事会议,在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授权范围内讨论决定本村日常自治事务,行使监督职能。
(2)听取和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居委会党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收集居民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反映居民的意愿和要求;
(3)参与讨论、监督涉及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和议决事项的执行情况;协助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居委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旭益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旭益村禁毒禁赌会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主 任:胡成林
副主任:胡仁保
成 员:李学刚 李道波 苏小艳
胡仁保 李明先 胡爱国
工作职责:
(1)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向居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让居民学法、懂法,提高群众对毒品及赌博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提升全民禁毒禁赌意识。
(2)全面掌握摸清吸毒人员、赌博人员底数,对吸毒、赌博人员进行帮教,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及时掌握被帮教人员动态。
(3)组织发动群众同毒品、赌博犯罪行为斗争,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参与赌博、吸毒的人和事。
(4)组织、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正在接受村戒毒、村康复的吸毒人员定期尿检工作,督促吸毒人员按时参加尿检。
(5)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居民远离毒品赌博,基本有效地遏制毒品蔓延势头和赌博行为。
旭益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旭益村“一约四会”开展情况汇报
旭益村位于尚市镇西部,辖八个居民小组,523户2312人,其中党员77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和创新村党委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变陈规陋习,引导居民行为规范,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从而让移风易俗成为一种自觉习惯,处处呈现出风景美、风俗美、风气美的文明新气象,推动村文明建设,也推动成风化人,村党委立足实际,以党建为引领,创新法治理念,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平台,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完善和建好“一约四会”,推动村文明再上新台阶。
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宣传,让“一约四会”深入民心。广泛征求村民意,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确保“一约四会”工作开展的程序和内容合法,通过广播、微信群、张贴标语等方式将“一约四会”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并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强化开展“一约四会”的严肃性和必须性。
二、创新和完善村居民公约,通过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在原有居民公约的基础上,将各项居民公约具体化、措施化、个性化,使其更贴近村居民实际,更好地让居民公约在村发挥作用,促进村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社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更好更快地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四会”组织,推动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村移风易俗,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风民风亮起来、美起来。
1、红白理事会,由村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居民或干部担任。主要工作任务是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的社会陋习,树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道德评议会,由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懂法律、威望高、公道、公正、公平、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组成,深化德治建设和居民道德教育,从而促进村居民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主动投身于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3、居民议事会,由政治觉悟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组成,根据居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日常事务,监督居民委员会工作。
4、禁毒禁赌会,由村党委书记、治保主任及老干部、老党员、居民代表等组织,做好禁毒禁赌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禁毒禁赌意识,确保村居民健康平安。
四、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村工作全方面发展,村党委通过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扎实开展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扶危济困等优良传统活动,推进村移风易俗,倡导婚育新风,抵制陈规陋习。
2020年度,旭益村通过“一约四会”规范化创建工作,推动了旭益村振兴工作,实现村善治目标,弘扬了新时代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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