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随着集镇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集镇垃圾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整治理脏、乱、差现象,给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县发改价格[2009]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对今年的环境卫生费征收范围及标准作适当调整,并将任务(见附件)分解给你们。请各企事业单位、镇直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集镇卫生费的征收,确保征收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尚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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