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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独生子女保健费申报工作的
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3年独生子女保健费申报工作,确保独生子女保健费资金及时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2023 年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对象(2009年出生);
二、资料上报要求
对象及父母(一家三口)户口簿(包含户口簿主页)、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邮政银行账号(有粮补账号的一定要用粮补账号)复印件。往年对象不得补报。
三、上报时间
2023年3月31日前上报到村委会
白云村村委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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