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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头村村规民约 发布日期:2021-12-22 20:31 信息来源:山头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村委会于2020年8月2日召开全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村规民约。并与2020年8月10日报镇政府村规民约审核专班审核通过;2020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全村公示无异议,于2020年9月1日确定实施。

一、社会稳定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赴,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公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6、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7、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等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散放猪、狗、牛、羊及宠物等。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安全管理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严禁通村道路旁焚烧秸秆,烧毁村道两旁树木,损坏树木,损一补十,双倍价格赔偿。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室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及防溺水等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村民安全知识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三、乡风文明

1、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城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播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环境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爱护花草树木,各户负责房前屋后道路环境卫生管理,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乱搭乱建一律拆除。

四、团结友爱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老有所养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

3、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4、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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