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的多发、高发期,特别是2023年11月21日,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景区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经景区管委会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到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在景区范围内开展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开展8类重点对象攻坚整治,集中一百天时间,强力整改10类突出问题,坚决预防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高发势头,确保景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景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紧盯8类重点对象,开展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
(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景区加大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百日会战”行动期间,景区消防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的重点单位,采取交叉检查、错时检查等方式,提高风险隐患排查质量。建立重点单位监管人员责任制,逐一明确重点单位监管责任人,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整改。
(二)组织开展特殊敏感场所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景区专班要对养老福利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石化、危化企业,大型易地扶贫安置区,宗教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组织开展混合经营场所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应急、住建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地面建筑,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等生产、仓储、物流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产权、多业主商市场,对在建工程工地等开展摸排,实施综合治理。
(四)组织开展“九小场所”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景区部门要按照《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随县消安〔2023〕3号)要求,继续推进“九小场所”专项整治,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五)组织开展新业态场所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文旅办对娱乐经营场所,酒店,研学基地,农家乐(民宿),电力部门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开展摸排整治。
(六)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应急部门对餐饮住宿、旧货、成品油流通等经营主体,文旅部门对文旅行业企事业单位,退役军人部门对优抚医院、军休所、光荣院等,自然资源、林业、应急、公安、电力等部门对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域的输变电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爆材库、化工园区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各部门对管理(使用)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浴室、仓库等进行消防安全排查,防止“灯下黑”。
(七)组织开展居住场所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要发动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对景区居民小区等开展专项排查,重点纠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组织居民开展逃生疏散演练,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逃生自救常识。
(八)组织开展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和彩钢板风险隐患治理集中攻坚行动。住建部门组织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开展摸排,逐一设置警示标识,推动逐步落实更换措施。各部门在排查的人员密集场所中发现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章搭建、分隔的,现场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久拖不改的,应急、住建部门联合执法,督促整改。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住建部门督促施工企业整改。
三、整治的突出问题
针对集中攻坚的8类重点对象,重点整治以下十类突出问题:
(一)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二)防火分隔不彻底的问题。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的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门禁”,妨碍人员疏散。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违规电气焊和施工作业的问题。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等。
(七)电气设备使用、线路敷设不规范的问题。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密、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员工集体宿舍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打好多元共治整体战
1.强化动员部署。明确部门整治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强化行业监管。相关行业部门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和管理单位开展摸排,确保无监管漏洞、盲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行业监管部门为牵头部门,建立信息函告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整治。
3.强化基层治理。各村(居委会)要牵头负责基层消防隐患治理,积极配合相关行业部门整改消防隐患,公安派出所、应急部门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
(二)打好风险隐患歼灭战
1.开展风险评估。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判评估本地本行业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找准亡人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分级、分类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2.开展精准执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期复查,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3.开展舆论监督。坚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督办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景区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通过舆论监督倒逼隐患整改。
(三)打好消防宣传攻势战
1.开展警示宣传。复盘山西“11·16”、黑龙江“11·20”、江苏“11·20”火灾事故,剖析火灾原因,解读事故教训,组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在全社会营造“百日会战”行动浓厚氛围。
2.开展工作提示。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定期推送“百日会战”行动提示信息。
3.开展“三保三防”。持续推进特殊困难群体的消防关爱行动,组织“包联”干部、社区工作者、消防志愿者等逐户上门走访,帮助排查火灾隐患,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提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动员、发动各级、各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协调联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查、改、治”一体化推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共管共治共建共享”新发展格局。
(三)强化统筹调度。建立“百日会战”质效晾晒机制,制定考核评分标准,对各村进行综合排名,形成“红、橙、黄、蓝、绿”五色图。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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