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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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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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随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随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景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景区分管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分条线组织对辖区学校、医院、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残疾人服务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培训,三年实现全覆盖。

2.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景区要组织落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利用“逢查必考”“逢培必考”等方式抽查抽考培训考核成效,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抽考的重要内容。加强电子证照和持证上岗管理。在重点行业领域电焊设备试点推行“加芯赋码”“证书匹配”“扫码应用”。综合运用全省“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面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全周期数字化管理。

3.开展一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培训力度,持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采取“逢查必考”的方式,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2024年,推动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证上岗率100%,组织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一轮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集中培训。2025年,完成“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培训全覆盖。2026年,组织对全景区重点企业安全总监(部长)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开展一次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开展非煤矿山“五职”矿长(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专题培训,实现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全覆盖,实施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专项培训,加强实操培训。

4.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效。落实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5.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跟进学习掌握国家层面各行业领域最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时制修订检查指引、指南、摘编等配套解读文件。对风险较高的新问题,及时补充完善隐患排查标准要求,增强监督检查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6.强化学习运用。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景区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规范隐患排查流程,对标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行业部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用标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强化源头管控。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严把安全关,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景区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完善安全准入负面清单。

8.狠抓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并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导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自查自纠制度,明确自查自纠的内容、方式、周期,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自查自纠档案,记录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9.开展风险研判。建立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2024年,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和排查整治。根据景区“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图谱,分级落实管控、应急、整改措施。

10.坚持动态清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全量汇总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信息共享集中,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管理、过程管控、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延期整改超过1个月或者3个月内有2项及以上延期且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1.强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景区要依托县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和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平台,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重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防范应对运行管理体系,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质效。

12.加大工艺设备更新力度。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

13.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2024年,景区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治理行动,发动“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起底式”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集中治理,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聚焦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最不放心环节组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大排查,坚决制止各类违规充电行为。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景区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6年,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4.完善标准化建设体系。根据新修订完善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工贸(其他类)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行业范围,持续推动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依法依规加强企业标准化建设,景区企业安全管控水平明显提高。

15.培育标准化“四上”企业。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标准化建设。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要求,推动“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逐步达标,落实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2026年,景区各行业领域推广实行标准化管理企业覆盖率明显提升。

16.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2024年,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全部按照条件上报县安委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025年,全面推行信用修复制度,对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的,将上报先安委会不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对屡教不改、罚而不改的,将上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2026年,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在项目建设、银行信贷、融资、用地、税收保险、减少检查频次等方面将向县安委会请示给予鼓励和政策优惠。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行动。

17.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在特殊时期、关键时段,景区管委会要向景区的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派驻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队伍开展驻点盯守、指导帮扶。全面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26年,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覆盖率到100%。

18.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景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公开本部门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落实举报奖励标准,广泛宣传有奖举报政策,在四上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在重点企业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内部举报相关制度,采取“员工报、企业奖”和“员工报、部门核、景区奖”“一案双奖”机制。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列支,做到“应奖尽奖”、足额发放。

(七)开展新行业新业态全覆盖监管行动。

19.不断完善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出现的新行业、新业态、新经济模式,全面摸排监管盲区。2024年,初步形成景区覆盖全面的新兴行业领域清单。2025年,按照“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宁可跨前一步形成交叉、绝不后退一步出现空档”原则,组织景区各部门专题研究,形成责任清单,解决一批监管盲区问题。2026年底,按照景区牵头部门负总责原则,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儿童游乐设施、非A级景区、农家乐(民宿)、网红景点、顺风车、高空建筑外墙作业、电动自行车、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八)开展安全生产强基提能行动。

20.统筹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综合统筹景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景区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信息化建设,探索推广应急管理消防站一体化建设模式。按照省委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执法能力。

2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全省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湖北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完善景区队伍装备配备,指导各村完善本级队伍装备配备。根据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考核与评估规范,开展系列化大演练、大培训、大比武,切实提高景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水平。

22.推进应急预案救援演练。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加强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和预案演练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景区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安全宣传“敲门行动”,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建立应急科普宣传媒体矩阵,营造安全宣传社会氛围,不断推动公众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样板单位试点,总结提炼经验,不断固化宣传效果。

24.普及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引导高危企业做守法经营的表率。创新公共安全普法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专题、专片、访谈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25.强化安全示范引领。加强与景区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部门的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竞赛、宣传、演练。积极申报“平安工程”,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建设一批安全技术与管理成效显著的“零死亡”平安工程。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景区”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工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

(十)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尽责压实行动。

26.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村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4年全面规范并建立村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对上级通报、移交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景区主要负责同志应及时协调和督促整改。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参训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27.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景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治本攻坚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新兴行业、领域,由景区安委会及时明确监督管理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压实“一件事”牵头责任。聚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28.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力实施“12345”行动计划,全方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具体为:“1”即围绕企业法定职责一条主线,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简称“两个清单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即突出两个重点工作,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3”即夯实三类人员全员岗位责任,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场景化、全过程、全工艺、全链条”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和全体职工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职责;“4”即完善四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应急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全方位打牢企业基层基础;“5”即实现五个提升,通过三年的治本攻坚行动,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素质、风险防控能力、安全管理水平、应急处理能力和本质安全度提升。2024年,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推广一批示范企业;2025年,规上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发展一批标杆企业;2026年,全县其他行业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

29.压实员工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有效传导、细化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的每个岗位、每个层级和每个员工,建立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2024年,在所有行业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清单“明白卡”,推动岗位标准化作业,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和现场实际操作能力,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025年,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推广“以师带徒”制度,新招员工日常安全教育普及率达100%,企业“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基本建立。2026年,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渗透到一线班组和作业现场,强化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选树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二、进度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3月)。编制印发景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4年4月至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十二大行动”,涉及38项具体任务的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风险建档率、标识率、管控责任及措施到位率达到100%,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攻坚整治阶段(2025年1月至12月)。景区安全监管人员对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掌握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率达到100%;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机制有效建立,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达到100%。

(四)夯基固本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党工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部门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安全治理机制有效运行,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基本建立,做到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覆盖率、隐患建档率和按时整治到位率达到100%,逐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群防群治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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