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三、基本流程
线上申报。登录“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动将信息提交到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下载“鄂汇办”APP,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动将信息提交到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线下申报。可向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四、受理地点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五、退出失业登记的原因
加强登记失业人员状态的动态管理,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依据境外、被判收监执行、死亡及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
1.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
2.从事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死亡的;
9.需要退出失业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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