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资料:
1、提供残疾本人的2寸白底彩照4张;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监护人的身份证;
3、既往就医病历(肢体、精神类)必带,其他类别的若有病历的也带;
4、听力、言语、视力障碍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5、精神、智力,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需出具《监护人证明》,村(居)委会盖章。(附件一)
办理地点:唐县镇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注意事项:民政办办理的是推荐表,鉴定是由随县中医医院,随州市曾都医院和季粱医院(只鉴定精神)--医生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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