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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建设施工流程
1.规划选址服从“两个红线”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形成会议记录,确定公墓地址;
2.再按照招标程序完善施工手续(招投标手续);
3.单建公墓不超过50个墓穴(双人墓穴一个为两个)联建公墓不超过150个墓穴,一期建设三亩地以内;
4.由村写申请,镇签意见,申请报县民政局,然后有县民政局下建设公墓批复;
5.平整土地,原则上在林下作业,不改变土地原有外貌,不得砍伐树木;
6.做好排水系统,挖围沟或者直沟,做好排水施工的前期工作;
7.确定墓道宽度(2.5米-3.5米),墓穴深度达40公分以上,墓穴底部铺水泥,安装墓穴保护箱(玻璃胶加固)、墓碑尺寸(附尺寸图纸),根据尺寸提前预留墓坑;
8.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墓穴前后左右的距离;
9.建好集中烧纸的焚烧池;
10.无树的地方植树,原有的树木保留,墓穴以外的地方铺满草皮;
11.十一月底必须完工,十二月中旬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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