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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水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示栏 发布日期:2025-05-21 10:12 信息来源:两水村 审核:张晓琪 字号:[ ]

    两水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示栏
   社会救助政策摘选                                       1.《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摘选: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切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均可以向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摘选:同时具备三无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3.《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规范》摘选;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窘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主要分为危难性救助和支持性救助。临时救助权限已委托下放至镇(场)人民政府审批主体由各镇(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完成后报县民政局被案。各镇(场)人民政府审批的单人次临时救助和单人年度内累计临时救助总额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的6倍,救助金统一由各镇(场)、管委会民政办发放。
4.申请方式:线下到救助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线上通过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湖北救助通”微信小程序申请。
5.救助标准:2024年,随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城市595元/月、农村593元/月 ;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为城市1190元/月(基本生活费774元/月) 、农村1080元/月(基本生活费709元/月)。
低保对象信息
序号姓名家庭人口数保障人数救助金额(元)救助类别备  注
1刘光明33792农村低保
2王世聪11529农村低保
3夏欢331593农村低保
4吴金龙33792农村低保
5李爽11529农村低保
6夏培强22858农村低保
7夏绍勤11529农村低保
8刘世田11329农村低保
9吴秋阳11529农村低保
10夏罗军11529农村低保
11黄开华11529农村低保
12夏天遂11529农村低保
13李小静11529农村低保
14何传秀11529农村低保
15刘飞11593农村低保




























特困人员信息动态管理信息
序号姓名救助供养标准(元)基本生活标准(元)救助类别供养方式
1夏文举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2吴付国1061690.0农村特困集中供养
3黄朝林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4汪培艮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5吴清贤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6罗希凤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7黄朝义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8李明华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9马洪珍1061690.0农村特困集中供养
10吴加生1061690.0农村特困集中供养
11杨保明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12朱道海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13吴德成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14唐玉芹10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15程良德11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16卜兴荣11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17陈贵才11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18夏学勇11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19陈贵发11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20吴兴全1161690.0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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