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随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减心公、万福店农场,
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各风景名胜区、保护生态环境,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人民政府决定自10月16日起,全县提前进入重点防火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
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下护林防火戒严令:
一、 戒严时间: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发布如
二、戒严区域: 自2022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区内正常住户限月馆云所辖行政区域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防火戒严(林限居住区之外)。
三)戒严期间,所有镇(场、景区)应建立专业扑救队,配各灭火装备,经常培训演练:各村(居)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应当落实森林防火自防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林长负责责制和生态护林员巡查责任,严禁野外用火,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戒严区域实施烧荒、焚烧农作物、焚烧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及其他易引发林地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戒严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源隐患。
五、 在戒严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并服从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以及巡查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监督。
六、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戒严区域,其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七、发生森林火灾时,全县相关单位和公民都必须服从当地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遣,林业部门应当会同当地政府做好前期处置,应急部门应当做好火灾扑救,气象部门应当做好相关区域气象预报,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及时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公安部门应当做好火场警戒和交通畅通,卫健部门应当组织救治伤残人员,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凡违反本戒严令规定的,由林业部门依据国家、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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