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工作制度
一、在政府和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村委会的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二、带领村民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投入,搞好集体、联户和个体企业,发展商品经济,加快奔小康步伐。
三、做好和维护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好民间纠纷,维护治安,促进村民之间团结,搞好三个文明建设。
四、凡涉及全村重大事项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
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村委会议,研究、安排和检查全村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并向乡政府报送书面总结。
六、建立健全各项村务、财务制度,村委会各成员要带头做到勤政廉洁,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财务账目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七、按照优抚政策,开展社会救济、五保四属、优抚活动,保证优抚对象的待遇兑现。
八、根据本村实际,坚持多业经营一起抓,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民政救济工作:社会成员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十、社会福利工作:帮助残疾人实现劳动就业和提供各种服务。
十一、殡葬管理:实行火葬、土葬,推进殡葬改革,提倡文明治丧,树立殡葬新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村委会成员要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十四、村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施行,依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十五、每年初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总结上半年度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民代表大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
十六、每星期一班子举行例会,汇报研究部署工作。
十七、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楼值班,方便村民办事。
十八、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十九、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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