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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400元至9120元共计38个缴费档次,为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居民委员会召开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助和资助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设定的年度最高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正常缴费给予补贴,实行多缴多补,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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