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告落款及印章
村民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关于公章的使用问题: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公告,用村民委员会的印章;其后,选举期间的公告用选举委员会的印章;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的公告,如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协商委员会等,需盖村民委员会的印章。每个村必须刻制一枚“**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明确专人保管印章。选举结束交由村民委员会封存,以后换届选举时再用。
2、关于换届档案归档与保管
换届选举档案要由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归档备查。无论是讨论记录、会议记录、公告、文书、表格、选票,还是对上请示事项、照片、视频和花名册等都要作为换届档案,专人专柜管理。
3、关于回避制度
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实行近亲属回避。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和司法解释。近亲属是指,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通俗的说,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以及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这都属于必须回避的。
4、关于公告的号数
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全体村民知晓的换届选举办法、要求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告数。比如增补、递补的候选人名单,信息便跟等。
砂子岗村第十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
(2021年11月8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砂子岗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2、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勇于坚持原则;
4、关心集体、联系群众、反映村民意愿;
5、热心为村民服务,在村中有一定威信;
6、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有一定文化水平。
三、村民选举委员会有11人组成,其中要有妇女成员,选举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每位代表推选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五、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推选1人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报镇指导组备案。
六、村民选举委员会职权行使自推选产生之日起,至本届选举工作结束止。
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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