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环委会:
自2022年4月30日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已采用无人机对各市州全面开展2022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5月9日,在对省内5个县(市、区)的巡查中,在我市广水市境内共发现火点(黑斑)18个,焚烧面积9283平方米,分别占当天巡查发现总量的32.14%和65.44%。5月10日,省无人机再次在我市曾都区境内发现火点(黑斑)14个,占当天巡查省内5个县(市、区)发现总量的24.56%。5月11日,又在随县境内发现火点(黑斑)7个。这充分表明各地秸秆禁烧工作普遍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秸秆禁烧工作事关环境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充分认清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根据《随州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随政办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检视本地秸秆禁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禁烧工作机制。要迅速组织专班,对辖区各镇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禁烧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检查“县(市、区)干部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农作物收割季节和焚烧高风险时段镇、村24小时值守巡查落实情况等,确保国家和省、市关于禁烧秸秆的政策和措施落实落地。各地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请于6月2日前报市环委会办公室。
二、宣传扎实宣传巡查,强化常态管控。各地要牢固树立农作物秸秆“全年禁烧、常态禁烧、长效禁烧”的理念,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加大宣传和巡查工作力度,组织镇、村将宣传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人头”。开展全天候巡查,严村将宣传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人头”,开展全天候巡查,严防死守,及时发现和消除秸秆焚烧隐患,第一时间扑灭焚烧火点。要迅速组织对遗留黑斑进行排查并“清零”,尽可能减轻影响。
三、坚持高位推进,切实压实责任。各地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措施,严明相关部门和乡镇、村以及包保干部等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对于省市巡查中发现并交办的火点(黑斑),实行“3日内报送核实处理情况、10日内报送责任追究情况”的调度工作机制。各地在对查证属实的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理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随办发电(2016)23号)相关要求,对未认真履行禁烧工作责任的相关人员坚决做到责任追究到位。对焚烧现象多发,以及对违法焚烧不查不处、查而不处的地方,市环委会办公室将视情直接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级和市级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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