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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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号)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我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从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为止。全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点,由村民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主动到本组登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为放弃选举权。
凡2021年12月18日零时(选举日)止,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的村民登记确认资格后,即可参加投票选举,请各村民小组通知外出村民回村参加投票或明确委托投票人。望村民互相转告。
第一小组登记员:李孔华
第二小组登记员:向著范
第三小组登记员:邓云发
第四小组登记员:石志清
第五小组登记员:涂永福
第六小组登记员:殷发端
随县唐县镇新桥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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